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男女问题、男女问题法院判决会上网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这就意味着,虽然男女平等被呼吁呐喊多年,在很多领域也有长足的改进,但事实了上,男权社会能够给予女性的平权,仍然非常有限。
【性骚扰案中的女性歧视】
比如,性骚扰案件中,女性依然会首先被大众质疑—为什么别人没有被性骚扰,而就只有你被性骚扰?
有些女性虽然敢于公开站出来声讨和控诉咸猪手,但实际上,人们仍然会指责女性的不是。
其次,被骚扰女性普遍面临着举证困难、证人难寻等非常现实的问题。性骚扰案因其敏感性、社会声誉度等问题,很少有人愿意涉足其中,为受害女性作证。
因为性骚扰往往发生在瞬间,皆以非法触碰、言语挑逗等无形方式呈现,所以,受害女性在举证时非常难,这也导致了案件在审理和侦破阶段十分棘手。
最后,哪怕是侥幸打赢了官司,女性也容易面临社会公众的道德审判,从而在个人名誉、社会角色、职业发展上遭受不公正待遇。
勇敢站出来表达自我立场的女性,往往以职场女性居多,这些女性遭遇的性骚扰往往来自自己的顶头上司,而职场女性因为职位、工作发展空间等众所周知的原因,一般会选择不了了之,或者忍气吞声。
极少数站出来为自己声讨正义和法律援助的,最后都丢了工作,也被周围的人加以指责为自己不检点。
女性生来柔弱,同时还要担负起生儿育女的重任,工作与家庭往往难以兼顾。在此情况下,女性往往选择息事宁人,忍气吞声,以为这样就能阻止事态蔓延或发展。
但事实上,作恶者绝不会因为女性的软弱与退让,而有所停止。相反,如果女性不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只会落得个让作恶者得逞,让自己吃亏的下场。
所以,虽然当代社会依然是男权社会,但人们的道德、法律意识比之以往已经有了大幅度提升,当代女性的自我意识和尊严意识也在日渐加强。
而整个社会对性骚扰案中女性的困难境地也已经逐渐明晰,因此,当性骚扰发生的时候,女性应该勇敢的站出来为自己发声。
同时,合理合法地借助法律以及舆论的力量,揭开作恶者的真面目,并对同类人加以震慑。唯有如此,在性问题上的女性歧视,才会逐日淡化,女性在性问题上的尴尬处境,才能得到有效缓解。
这是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话题。
婚姻之内,女性的性是否是自由的呢?
在传统婚姻概念里,女性在婚内的性是全然属于丈夫所有的;自然,丈夫的性也理应被女性全然拥有。事实上呢?女性在婚内有性自由吗?可以自己做主吗?婚内这一提法又是怎么来的呢?
现实中,女性关于婚内性自由的感受,不外乎如下几个方面:
一、我工作太累了,但是老公上来就要跟我亲热,我能拒绝他吗?
二、我身体不舒服,实在提不起兴趣,这种时候我拒绝他,似乎他还不高兴。
三、虽然我是跟一个男人结婚了,但是我也有自己的时间和空间界限,能不能不要随时都粘着我要做那种事情,却一点都不跟我培养兴趣爱好,没有一点有质感的前戏。每一次都感觉自己是个工具人,成了老公实现自己兴致的一个工具,我应该对他表达我自己的感受和看法吗?
四、换什么姿势都要由他说了算,那么我自己算什么?这种床上霸权算不算是对我的不尊重?
五、我不喜欢的方式,却要因爱之名去配合对方,很厌烦。
六、在我不想做的时候,硬要来一次,这算不算婚内?
性,原本是人最为原始和最生态的一种行为。当性以婚姻的方式固定下来后,似乎男女双方都对此有了义务和责任。
性生活质量,一直以来似乎都以满足男性为主,女性的性体验感如何,获得感如何,似乎很少被公开提及与评价。一方面与社会文化背景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女性在这方面的隐藏、隐忍有关。
而让人比较忽略的,则是社会对女性公开谈性体验的偏见:一个女人如果敢公然谈论自己对性的要求与感受,公开谈自己在性的问题上有什么期待或者观点的话,就会被视为大逆不道、没有羞耻心、伤风败俗、没有礼义廉耻、不内敛、不含蓄。
相反,男人却可以公开自己对性的期待与欲求,公然谈论什么样的女性比较符合自己的性期望,甚至可以公然去风月场所买欢,进而发展出了行业,专为男性这一原始欲望服务。
两相对比之下,不得不让人对女性感到无奈。
在此文化背景之下,婚内女性的性生活,往往是出于配合、责任感、人妻角色居多,而少有自我体验和感受,少有自我坚持与要求。
当一个女人在最为原始的层面都失去了自我表达和呈现机会时,很难说,这个女人是一个精神上觉醒,意识上独立,经济上能够完全自己做主的,独立的女人。
这种不独立、没有自我、总是奉献牺牲、全然以男性观点与态度,作为衡量自身性价值和自我价值标准的“自我失语”,一直以来都非常普遍,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总能从电视、广告上看到这种标题的原因:“女星 XXX 47岁依然肤色嫩滑若少女”、“三十岁女人如何拥有幼儿肌”、“XXX少女感十足,惊艳众人”。
女性的自我意识,与精神觉醒,是性别独立的根本。在男权社会底下,如若没有自我觉醒,那么性就将成为女性的最大障碍。而不是别的什么。
– The End –
作者 | 汤靡达
编辑 | 一粒米
第一心理主笔团 | 一群喜欢仰望星空的年轻人
参考资料:[1]Houston, E. (2020). 21 Self-Determination Skills and Activities to Utilize Today.
[2] PAVLIČEV, M., & WAGNER, G. (2016). The Evolutionary Origin of Female Orgasm.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Zoology Part B: Molecular and Developmental Evolution, 326(6), 326–337.
微信公众号:第一心理
男女情感有问题,大都是因为没做好这一点
关键词:两全其美
题主:男
问:冷大,你好。最近遇到感情问题了,希望得到你的暖心的解答。我男29岁,178cm,71kg,未婚,没多少恋爱经验,非独非处,在四五线城市5k。
女29岁 158cm 55kg,离婚,非独,我们两个老家一个地方,她现在外地上班,工资6k。我们是经人介绍相亲认识的。
主要是看了她微信朋友圈照片,感觉是我喜欢的类型,介绍人没说过她离过婚,之后她自己坦白说自己离婚两年,有个男孩,不想瞒着事实就告诉我了。
我说不介意,认识一个月跑到她的工作城市(相距600公里)见了一面,产生好感。之后每天都电话和微信联系,相互之间有话聊,相互之间惺惺相惜。
今年过年放假期间,她回老家,我们见面更频繁,一有时间就出去逛街吃饭看电影。我非常喜欢她,跟她相处在一起很舒适,能做真实的自己。
相处期间都有肢体接触,未发生关系。我主动要求她确认男女朋友关系,她答应了。现有个很困惑的问题就是她说不放心把小孩放在前夫家(外地)。
因为她前夫欠外债,没有责任心,爱贪玩,没尽到做父亲责任,所以离婚了,现小孩是小孩爷爷奶奶带着。她想带回自己老家照顾抚养。
如果带回老家,我们俩结婚后自己再要个小孩,就会压力很大,我有房贷,她也有房贷。
我不想放弃这段感情,有什么办法让她不要把小孩带回自己抚养?感谢冷大给我指明方向,有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冷爱回复:
每当我听见有人想要两全其美的办法时,我都想起“世上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这句话。
人类总是这么贪心。总想两全其美的时候,我们需要看到这个世界就是残缺的,就是令人遗憾的,就是不完美的。
试想一下,如果这个女生不是因为有个男孩,她会和你在一起吗?正是因为有个小孩,所以她才会和你在一起。对她来说,这可能算是人生的将就了。
我劝你烧高香。因为你说自己和她相处很舒适,可以做真实的自己。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如果你每天看问答,就可以知道,十个有问题的人生,其中有九个都是因为不能做真实的自己。
我认为,在生而为人一辈子里,如果我们能够做真实的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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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颓废i
这确实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现在很多情况下,感情纠纷都涉及到家暴和财产分割,如果能公开透明地让大众知道法院的判决,能起到震慑作用,也能更有利于保护女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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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的盛世恋
我觉得应该公开啊,毕竟是公众人物的婚姻问题。这样才能让人们更加了解法律是如何裁定的,同时也能防止一些媒体乱炒新闻造成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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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衫负雪
我个人觉得不该上网公布,太多私密信息会泄露,对当事人来说十分隐私且不尊重。法院判决应该是保密的,保护个人的名誉和利益才是最重要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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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
公开的话,那一些人肯定就乐得去造谣炒作了,这对当事人更是伤害很大,更重要的是,如果法院判决能上网公布,那么法律的运作流程会不会被更加简化呢?这对于复杂案件来说会否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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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在键盘上的泪
我觉得应该公开一部分信息就好,例如案件类型、基本裁定结果等等,这样就能起到震慑作用,也能让大众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但把具体的判决内容全部公之于众,可能会导致隐私泄露和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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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落空
男女问题的确是复杂多变的,很多时候法律的尺度很难拿捏。如果法院的判决结果都能公开透明,能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法律如何裁量,也能推动整个社会更加公正,公平地对待两性关系的问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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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忧丶枫涩帘淞幕雨
我觉得应该慎重考虑,毕竟是涉及到个人隐私和名誉的问题。公布所有细节不仅会增加当事人风险还会可能造成误导性的舆论影响,需要权衡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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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策
如果能公开的话,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知识,促进社会更加公正地对待男女关系问题,也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减少一些不合理行为的发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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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离别
我觉得法院判决不该上网公开。很多情况下涉及到个人隐私和家庭丑闻,公开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伤害,而且容易被恶意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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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念
法律应该是公正且公平的,而透明度的提高能更有利于这样的目标实现。我认为在符合保护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公开法院判决结果,让公众监督法律执行情况,促进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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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颜兮梦ヘ
男女问题真的需要更加公正的处理,很多时候女性权益受到侵犯,如果能公开透明地披露法院的判决,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也能帮助更多人了解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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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身上有刺,别扎我
我觉得公开是有益处,可以让公众更了解法律运作方式,也能提升法官执行公正的压力。但是,对于涉及隐私的内容应该尽量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不造成更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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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抹丶悲伤
这个话题我持保留意见,一方面我认为透明度能够促进社会进步,另一方面也担心公开某些信息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需要仔细权衡利弊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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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眉恨
我不太赞成法院判决上网公布。毕竟很多案件会涉及到隐私敏感问题,公开不仅侵犯了个人隐私,还会引发不必要的舆论炒作,增加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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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纳我ii
我认为这个现象越来越常见了,男女关系本身就复杂,再加上财产纠纷、家暴等各种因素,导致一些法律案例变得十分激烈。如果能公开透明地披露判决结果,也许可以起到震慑作用,也能帮助更多人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避免类似的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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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青裳
我觉得这个事情最好还是慎重考虑。有些人可能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恶意传播或谣言,对当事人造成更大的伤害。法院判决应该是保密的,保护个人的隐私和利益最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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